11月13日下午,市长宋国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副市长张飞飞、洪晓建、王明鉴、彭蓬、吴晓天、罗平、冯克金及秘书长阚建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有关单位及居巢区政府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巢湖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提高依法理财管理水平,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健康、协调增长,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巢湖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十分必要。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决定,《办法》以市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推进市直机关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认为,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必须尽快在市直机关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巢湖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巢湖市工业经济发展考评奖惩暂行办法》。会议认为,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效率,维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六部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有必要出台《巢湖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暂行办法》。会议指出,工业经济发展考评内容、奖惩办法应力求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达到激励先进单位、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目的。会议要求,两个《办法》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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