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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至8月1日,我市遭受“凤凰”台风侵袭,含山县等县区普降大到暴雨,部分群众因灾房屋倒塌。灾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灾后重建工作,民政部门把灾民建房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全力加快灾民建房进程。一是认真调查摸底。建立了倒塌房屋台帐,制定了《关于做好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建房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科学选址,用好资金。灾民建房在选址、设计等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结实耐用的原则,与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将有限资金捆绑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效能;三是及时下拨救灾款。全市已下拨建房补助款482万元,帮助灾民恢复建房。对倒房户的恢复重建本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序安置”的原则。对有自救能力的受灾户,鼓励其自力更生恢复重建;对无自救能力的重灾户、特困户政府给予重点帮扶,确保受灾倒房户有房住、有饭吃。
截至目前,全市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已动工338户、708间房屋,已有438户、819户倒塌民房全部竣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