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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10-3-10

巢湖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近日,巢湖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帐户核算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以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缴存范围上,明确了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都要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管理,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都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规定了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当地企业职工养老金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上,规定单位与个人应同比例缴存。缴存帐户核算与管理上,严格规定一职工一帐户,职工若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否则帐户内住房公积金不允许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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