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索 引 号:QA612010300201003003 内容分类: 工作动态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0-3-10
名  称: 巢湖住房公积金出新规 六方位构筑风险防范体系
关 键 词:  
巢湖住房公积金出新规 六方位构筑风险防范体系

巢湖市住房公积金近日出新规,从借款人、开发企业、借款人征信、他项权证收押、逾期贷款、贷款信息六个方面做出严格规定,全面构筑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借款人方面,从缴存年限、贷款额度满足条件、贷款审核、贷款资金接收方等方面做出严格规定,防范风险;开发企业方面,规定了其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条件,明确了提供虚假信息及套贷住房公积金开发企业的相关责任;征信方面,分类别对借款人的征信进行审核,审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方面,对开发企业、置业担保公司作出责任要求,同时规定,对多次催收仍不办理他项权证的借款人,中心冻结其住房公积金帐户,限制其还贷支取;逾期贷款方面,对逾期贷款催收和处置实行分级分类预警管理,处于严重预警状态的,中心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信息方面,要求贷款审核人员准确详细录入贷款楼盘、借款人信息,对贷款档案按要求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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